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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关于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11-06 编辑:kz2011 来源:控制系

为适应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市场的需求,使签约毕业生尽快熟悉工作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加强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控制系就签约学生到校外(企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针对接收单位、学生、校内指导教师及校外(企业)毕业设计审批手续办理流程等几个方面特提出几点要求,并通知如下:
    一、 接收单位
  1.接收单位应给出明确意见,内容包括:
 (1)毕业设计时间
 (2) 毕业设计题目、内容概要、已具备的条件、拟达到目标
 (3)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或职务(至少要求具有中级职称)
  2.接收单位签订校外(企业)毕业设计(论文)合同。

3.接收单位应该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预答辩,给出论文评阅意见及参考成绩,加盖公章后密封。
    二、学生
  1.学生需提出申请,填写机械学院校外(企业)毕业设计审批表,经学院审批后存档。
  2.与学院方签订承诺书—— “外出毕业设计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由本人负责”,并由家长签字。

3.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要求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一律回校答辩,并提交学校规定的全部毕业设计资料(包括查阅资料、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工作日志等)、接收单位指导教师的论文评阅意见及参考成绩(加盖公章,并密封)。

5.毕业设计期间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分别于毕业设计的三个主要阶段(开题报告、期中工作进度检查和毕业论文答辩)返校接受检查、指导。

三、 校内指导教师

1.定期接收学生的信函或通过其他各种手段了解学生的校外工作进展情况;
    2.与校外导师合作,共同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3.组织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给出最后的评分。

四、 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电子版在学院本科教学网文件下载处)→ 接受单位签署意见→接收单位签订校外(企业)毕业设计(论文)合同(一式三份)→家长签订责任承诺书→校内指导教师及所在单位签字→辅导员签字→将签写好的审批表交学院教务科谭琼老师,由主管教学的院长签批后存档→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申请人(统一组织)


控制系教务科

           2011-11-1